菏泽皇家置业皇家学府项目违规处罚公示
一、处罚决定书文号
菏建罚〔2024〕第XX号
二、处罚主体信息
- 被处罚单位:菏泽皇家置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XXXXXXXXXX
- 法定代表人:XXX
-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XX区XX路XX号
三、违法事实认定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菏泽皇家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皇家学府项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 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菏泽网站建设平台及线下渠道发布皇家学府项目房源销售信息,并收取购房意向金,涉及房源XX套,收取金额共计人民币XXX万元;
- 在菏泽网站建设及多个本地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皇家学府项目宣传广告中,含有“学区房”“名校直通车”等违规承诺内容,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构成虚假宣传;
- 皇家学府项目部分楼栋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存在超规划面积建设行为。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菏泽网站建设平台的电子数据截图、购房意向协议书、收款凭证、规划核实报告等证据证实。
四、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以及《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五、处罚决定
- 责令菏泽皇家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皇家学府项目违规预售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XXX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XXX万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XXX万元;
- 责令在菏泽网站建设及市级主要媒体平台上发布更正声明,消除虚假宣传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本机关审核同意;
- 对超规划建设部分,限期补办相关手续或自行拆除,并处罚款人民币XXX万元。
六、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账户(户名:菏泽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XXXXXXXXXXXXXXXXX)。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七、执法机关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处罚日期
2024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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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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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2 03:56:37